第二十二章 弄人她在行啊!-《奸臣逼我把他写得又辣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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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干什么!”

    慕千殇这才意识到她好像很紧张的样子,可云自从她回来的时候就表现得很不对劲,她是在自责吗?

    “都是奴的不好,”

    可云慌张地跪在地上收拾着满地的残渣,双手胡乱地捡起几个药剂瓶,但她越着急,就越慌张,刚刚拿起的药瓶就从她手中滑落,她又慌忙弯下身子去捡,

    “可云!”

    慕千殇弯腰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别捡了!”

    “是奴错了,姑娘。”

    可云一抖,脸上出现懊丧的表情。

    “我并不觉得,你不必太过忧虑。”

    想起之前可云在书房时的行为,她似乎很是敏感。

    “我不是沈鸾,不用这般,可云心里想什么可以跟我讲。”

    定是沈鸾那厮训练方式太过变态。

    闻言,惊慌的可云似乎抖了一下,也努力镇静了些。

    她一直以来是不太喜欢自己的,自小被父亲卖掉,后辗转流浪,她一直都是被抛弃,被落下的那一个。

    直到进入侯府接受训练,她也是能力最弱的,所以才被侯爷调来了伺候姑娘。

    姑娘喜欢看书,识字有礼,她却大字不识,除了做做饭,什么抖帮不到姑娘。张叔来了之后,又全权包揽了姑娘的伙食,他做得比自己好很多。

    现在就连姑娘上街遇到伤害,她都没能在现场保护她。

    她,何其无用。

    慕千殇将每一个药瓶都擦干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瓶子之间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原来可云受过这么多苦。”

    慕千殇声音温柔和缓,

    可云无力地低着头,挫败极了。

    “我自小也没有上过学堂。”

    慕千殇开口道,

    慕怜一听瞬间惊讶地抬起头,欲言又止,脸上愧疚激动的红色还未完全褪去。

    “姨娘欺负我年幼,没有人教我识字读书。”

    “那姑娘是怎么......”

    姑娘她明理,博学,是可云最羡慕的那一类人,她像是光一样照耀着自己那颗封存在黑暗无光的沟壑里的心。

    “后来我外祖就自己教我,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慕千殇眼里流露出思念,她坐在阳光下,在可云的眼里,周身围绕着一圈柔和的金色光芒。

    “他告诉我,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不如意了,瞬息变化我们都无法掌握。但那又怎样,

    何惧险阻,且自徐行。”

    “且自徐行。”

    可云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且自徐行。

    “字可以学,功夫也能慢慢练,也会有更多的人不远万里来见你。”

    “武功我一窍不通,却识得些字,我来教你如何?”

    慕千殇歪了歪头,甜甜地朝她笑。

    “姑娘......”

    可云只觉得心脏在胸腔中狂跳,脸瞬间止不住地变红。

    姑娘的声音很好听,她长得也好漂亮。

    “小小姐吃饭啦!”

    张勺的大嗓门儿穿过木门,他今日拿侯府最贵的药材和食材给小小姐做了一桌药膳,坑死沈鸾!

    第二天反常得很,可云发现一向睡到亥时才睁眼的姑娘今日竟在辰时就把自己收拾利索了。

    而且还在屋子里翻翻找找,没有一刻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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