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也没办法,鸵鸟本身待在沙漠和荒漠地区。 约翰现在是带货一哥,用不着开车去拉,他过去后吹了声口哨,焦躁的鸵鸟群就一摇一摆的跟着他走了。 这一手功夫把巴恩斯夫妇给看呆了:“这么厉害吗?” 看着远去的背影,丽雅忽然反应过来:“所有鸵鸟都让他给带走了?咱不是还打算留下几只自己养着吗?” 巴恩斯赶紧挥手:“喂,喂,我的鸵鸟!” 杨叔宝隔着老远也挥了挥手:“我会照顾好它们的,不用送了,你们快回去吧。” 鸵鸟带回来后被送到了新保护区,它们食性很杂不需要去牧草长势最好的老保护区地界,所有无毒植物的茎、叶、果实都在食谱上,还有昆虫、软体动物、小型爬行类、鸟类等等,甚至它们还会抓老鼠吃。 把它们送进去后约翰想走,结果鸵鸟群立马炸窝了,四处乱跑,跑的飞快。 约翰赶紧归拢它们问道:“城主,这是怎么回事?” 杨叔宝说道:“鸵鸟很胆小,离开熟悉环境它们就会变得特别温驯,一点点刺激都受不了,遇到风吹草动就会把头埋起来,所以你得多带带它们,让它们熟悉这边当做是自己的地盘。” 约翰无奈的说道:“可你还打算让它们来看门呢,它们这么胆小怎么看门?” 杨叔宝笑了:“这就是生命的神奇之处,它们到了陌生环境下会非常胆小,但一旦熟悉起来就不一样了,它们领地意识非常强,会把熟悉的区域视为自己地盘,然后去攻击进入地盘里的陌生人。” 约翰问道:“窝里横?” “对,你在这里看着它们,我得出去一趟。” 杨叔宝开上了来自祖国的拖拉机,机器轰隆轰隆的咆哮,一股黑烟冲天而起。 “熟悉的味道,”他深吸一口气露出微笑:“不过好像烧机油啊?”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