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不喜欢长安的朝堂,可他喜欢大唐的质朴和纯真。 他不喜欢古人的固执,可他欣赏他们坚强不屈的品质。 他希望,这个时代,或是以后的千秋万代,保我华夏传承,永世不朽! 华夏之火,生生不息! 华夏一脉,傲然于世! 华夏之名,天下敬服!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的打算,本来回返秦王庄,他是想借此钓出幕后黑手,以雷霆之势,让恶人伏诛! 可当他真正静下心来,又觉得一切十分可笑。 他争来争去,究竟为了什么? 当初的心愿,不就是让大唐越来越好吗? 白狼军本就是随手而为,替大唐征伐四方的存在,如今没了用处,也该让它变成“传说”才是。 佛曰悟禅,道曰明心。 如今的李方晨,已经完全摒弃了之前的可笑想法。 去六部,又有何不妥? 最后的结果,大不了就是被重新贬为庶民,依旧保持着如今的生活吗? 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再好,又能好过几层高楼? 看到长孙无垢的笑容,他开心。 看到庄中百姓的笑容,他更开心。 蝼蚁之说,何尝不是他李方晨的自白。 他想让大唐根基深厚,打下一片沃土供后代生存繁衍。 他更想免去日后可能会出现的诸般忧愁,使得史书一帆风顺。 可他突然明悟,自己之前做的事情,实在太小了。 何不聚少成多,立兴学之圣地,记以明志,供后世效仿?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身边人的安好无恙。 如果李方晨知道十七被人搞成了废人,怕不得一切都会变成空谈。 唯有一个“杀”字,方可泄去心中暴怒之火。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一直都是一直蝼蚁,而已!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