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孙向阳点点头,“杨兴也住我们小区。我们家养了条狗,我老婆牵狗下去遛的时候,把他儿子吓哭了。我们吵过架。” “你们吵过架?” “嗯。他妈让我们家赔钱,我不肯赔,他妈就撒泼闹腾,我没办法给了三百。” 啊……这? 这能行? 有矛盾,杨兴是怎么参与审讯的?他没回避?? 前一个律师怎么回事儿? 这么重要的点没抓出来? 舒姣听完内心吐槽一大堆,但正事儿还是得干。 “这事儿有通话记录吗?三百是转账还是现金?有监控视频吗?” 孙向阳:“没有。给的现金。但这事儿我在业主群里说过,邻居们都知道。” 有证据就行。 舒姣在白纸上记录下来,一边接着问,“他们打过你吗?” “没。就是一直不给我吃的喝的,然后一直审我,一直审,换了两三批人来审,压根儿不让我睡觉。” 想到那段经历,孙向阳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望向舒姣的眼神里满是痛苦,“律师,我真的是撑不住,我才、才认罪的。可我真的没杀人!我真没那胆子啊!” 嗯。 行。 刑讯逼供,加疲劳审讯。 这样获取的证据都是非法证据,一审口供直接作废。 舒姣笔尖画√,随后把案件详情大致跟孙向阳核对一下,“你们是几点争吵的?” “十二点多。” “什么时候回家的?” “应该是十二点半的样子,十二点三十几分,我还搜了下打人要不要赔钱。” 哟~ 还有搜索记录,这不妥妥证据吗? 舒姣点点头,“你俩打架双方有伤吗?伤得严重吗?” “不严重。就是我打了他一拳,他砸了我肚子,我俩就被拉开了。他邻居看着我们走的。” 还有证人? 记上。 舒姣低头又添了两笔。 核对完所有细节问题,舒姣离开看守所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她已经有切入方向了! 第(3/3)页